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孩子能平安健康長大是所有父母的期待,而政府也應嚴肅面對層出不窮的兒虐案件。今天受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邀請,出席「維護托育安全即刻修法記者會」,我的立場如下:

1.幼兒園裝設監視器
上週我已質詢衛福部和教育部,衛福部回應,托嬰中心全面裝設監視器後,有關虐童的蒐證或責任釐清都有較完整證據,監視器也有警示作用,虐童防範效果可以預期。因此,我也要求教育部應掌握托嬰中心全面監視器的成效,做為討論幼兒園是否全面裝設監視器的重要依據。

2.嚴懲幼托機構兒虐案件
去年立法院修正「護兒四法」,分別是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》、《家庭教育法》、《刑法》及《教師法》,其中包含了加重刑罰。但除加重刑罰外,現行法令也有讓第一線執法人員窒礙難行之處,如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》有「身心虐待」、「妨害兒童身心健康」、「影響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」三種不當對待樣態,標準定義不明,造成各地社政機關執法標準不一致,調查結果也可能因此難以信服。若沒有解決第一線執法標準不一的問題,那刑罰再重也是徒然,這部分我也會持續盤點相關法規,讓執法人員更有所明確執法依據。

3.建立通報與處理SOP
當幼兒園或托嬰中心接獲兒虐通報後,各縣市處理流程不一,且並非所有縣市都上網公開。我認為中央應促地方政府處理流程一致化,並能在去識別化的前提下,公開調查過程及會議紀錄。

4.公告稽查及違規資訊
目前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》及《幼兒教育及照顧法》,分別規範幼兒園與托嬰中心,但規定公告的樣態與揭露資訊卻不一致,我認為兩法應研議是否讓規範趨向一致。

最後我想說,儘管今天談論的是兒虐事件,但愛孩子的老師才是絕大多數,更應該受到保障與重視,而制度健全就是一種(如師生比落實、教保人員勞動條件等)。我會一步一步繼續努力,讓所有孩子都能好好被照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