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個國家的強大及道德程度,端看它對待動物的態度。
特別感謝「國會動物保護貢獻獎評審團」(由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、中華民國關懷生命協會、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、中華民國保護動物協會、中華民國獸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等五大動保團體所組成),肯定我在這個任期內對促進動物福利上的各項努力,頒給我第九屆立法委員「國會動物保護貢獻獎」,未來我會繼續努力,讓台灣的動物保護規範能與時俱進,達到尊重生命和促進動物福祉的願景!
提出《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》 動物保護更完善
我國於1998年制定並公布施行《動物保護法》,至今已經歷經12次修正。儘管修正次數頻繁,法規仍然有動物保護定義過於狹隘、觀念過於老舊、作法稍嫌保守,以致未能完善落實動物保護的目標。
因此,我持續參酌先進國家相關法規,這一屆任期已三次提出《動物保護法》的修正草案,包括設置動保警察、政府部門應保護所有種類的勞役犬及訓練中犬隻、廢止獸鋏使用等等,努力讓台灣的動物保護規範更加完善。
獸醫助理制度化 毛小孩醫療品質有保障
隨著飼養寵物的人越來越多,相關的醫療需求也直線上升。不過,大家知道第一線執行診療業務的時候,會遭遇到什麼樣的困境嗎?
現行動物醫院的工作人員分為執業獸醫師跟獸醫師助手,不過《獸醫師法》規定:只有獸醫師可以執行「獸醫師業務」。然而,這個「獸醫師業務」卻沒有法律上的明確定義(例如助手究竟能不能夠協助打針、餵藥?),以致獸醫師助手協助執行基本照護工作時,很可能有觸法的疑慮。獸醫師凡事事必躬親,工作負擔相當沉重。
為了解決這個問題,我在今年3月27日與陳曼麗、張宏陸、陳賴素美等立法委員,共同舉辦「如何建立獸醫助理制度」公聽會,具體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和相關團體取得共識,並就獸醫助理制度的建立提出適當作法。未來我會持續監督進度,儘快改善第一線動物醫療人員的窘境,讓毛小孩有更完善的醫療照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