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減少家暴及兒虐憾事,我與其他立法院的夥伴,積極在本會期修訂「護兒四法」,分別是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》、《家庭教育法》、《刑法》及《教師法》。
我們除了加重虐待兒少的罰則,也特別新增「吹哨者條款」,保護通報兒虐事件的相關人員,並強制托嬰中心加裝監視器,讓家長能安心送托,同時保障托育機構的權益。
在各級教育階段,完善學校不適任教師退場機制,守護學生權益,並維護教師專業尊嚴。同時,為了避免加害人在其他體系流竄,修法要求各級主管機關要建立狼師、惡保母等不適任人員資料庫。最前端的預防工作,我們亦以法律明定要充實家庭教育的專業人力,更要整合資源,化被動為主動加強服務、即早介入。
修正「護兒四法」,串起完整的兒少安全網,守護每一位孩子成長茁壯!
兒少保護法案,是巧慧非常關心的議題
巧慧贊成教師法修正來淘汰不適任老師,確保學童權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