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減輕學生因意外、傷病所造成的家庭經濟負擔,蘇巧慧國政府從民國65年開始辦理「學生團體平安保險」,強制在校學生納保。不過,學生強制納保的作法,其實並沒有法律授權;同時,由於理賠爭議案件頻傳,保險公司的承保意願低落,讓學生保險多次差點「開天窗」,有違政府原先積極保障學生權益的美意。
基於以上種種問題,蘇巧慧在這個會期提出了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條例》草案,期待藉由公平費率的制定、運作監督、爭議處理等程序的確立,以及政府招標與簽約細節的法制化,讓學生及幼兒保險的運作能夠更順暢、更合理,而且更有保障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