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的修正與制定,從草案提出、到通過實施,需要經過很多階段:立法委員連署提案→院會的一讀→法案交付給相關的委員會討論審查,也就是一般說的「付委」。
比如說:昨天的教育及文化委員會,就是在審查委員們所提出的《高級中等教育法》還有《國民教育法》的修正草案。內容涉及了課程綱要審議委員會的相關規範、高級中學校級會議中學生代表的參與權利,還有國中小的校長遴選和合併、停辦的相關規範,與學生權益、教育發展都息息相關。
在審查過程中,委員和教育部的代表會針對條文的細節逐條討論,互相交換意見。由於委員們大多長期關注相關議題,加上政府部門也會派員列席討論,所以委員會的審查通常能針對法案提出更專業的意見,這也是為什麼開放國會非常重視委員會中心的概念。
而在委員會完成法案審查之後,還要再送到院會進行二讀和三讀,讓法案可以被更完整的檢視,而在三讀通過之後便會交由總統發布實施。
昨天審查的教育相關法案,最後都順利通過,希望能夠盡快完成三讀,讓保障學生權益的法案可以順利實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