體育協會改革 拒打假球!
今天是我這會期第三次質詢體育署,針對協會改革,我以近期熱門的印度電影《 我和我的冠軍女兒Dangal》為例,電影有句台詞說:「如果我們選手沒有辦法為國家得到金牌,都是這些官員尸位素餐的後果。」電影中因為體育協會的消極對待,使主角必須全憑一己之力才能走上世界舞台,讓人不禁想到台灣的協會的現況。
協會的問題大家討論已久,署長雖說會盡力改革,但連規範對象都搞不清楚,讓人感覺到體育署的鬆散。以行政院版本的國民體育法草案中,應該要受到規範的體育團體範圍來說,到底有沒有包含中華職棒大聯盟?體育署說不包含,體育署的網站卻把中職列在裏頭,一個署有兩個說法,我認為非常糟糕,此外地方性體育團體是否有納入規範,還是只限43個亞奧運單項協會,體育署也應該說清楚。
我認為靶要畫清楚,箭才能射得準。體育署必須先將規範對象明確化,再確實執行,改革才有成功的可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