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立法院史無前例,同時有兩個委員會針對「我國國民在肯亞被中國劫持遣送中國」一案提出報告,我在質詢指出,本案顯示我國政府部門步調不一致,沒有方法策略,我對陸委會派團前去中國,究竟能提出何種要求,能否帶回我方人員,也表示懷疑。
如果檢討過去台灣與中國司法互助情形,更顯示司法互助協議是一個不平等的協議,中國對我方所提的司法協助完成比例非常低;本案後續情形,尚待觀察,但從本案及過去實際執行情形來看,我要求政府應該重新檢討司法互助協議,以確保我國國民之基本人權與人身自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