針對兼任教師與兼任助理的權益問題,向教育部長潘文忠和勞動部長郭芳煜提出質詢
2016-07-06
天佑臺東
2016-07-09

今天上午,我在衛環委員會就環評制度改革向 李應元署長提出質詢。

李署長初上任時曾說,開發案的環評效率不佳,功能不彰,未來將就此提高行政速率。但從我昨天向環保署索取審查時間的數據,至今卻仍未能提供,我想請問署長,在不知道比較基準的狀況下,未來新政府要如何證明在改革後效率提高?

另外,我也疑惑現行環評的品質到底如何把關?環評法第四條定義,只要開發行為涉及生活、自然、社會環境、經濟及文化等可能造成影響時,就需要提出環境影響評估。但現行環評多偏重在自然環境,缺乏傳統文化的面相。署長說,將在一年半內相關草案,我想請問署長,若一年半後才提出,要多久才能真正通過施行?

身為都蘭的媳婦,杉原灣正是我們族人的生活範圍,針對杉原渡假村的開發案,新政府必須堅持原基法21條,沒有得到部落的同意前,這個案子絕不能動。一位部落裡的年輕人跟我說:「我們反對一味的開發,也不要一味的凍結。」兩者的零和都非部落族人所樂見。我認為,環評絕不能只考慮靜態的環境,署長必須知道,承載在土地上的人才是主體,也只有在人與環境良善互動下,文化才得以永續。

#保護杉原灣
#人與環境共存文化才得以永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