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今日公告「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」,明訂了學校的服裝儀容規定,應該要廣納學生意見,循民主參與程序訂定,而且學校也不得將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作為處罰依據。
培養學生具備自主的人格,也是教育非常重要的目的,我非常樂見教育部能夠訂定這樣的規範,尊重學生的自主人格與多元差異。也希望各級學校能夠遵守教育部的規定,落實教育部的美意。
http://www.edu.tw/News_Content.aspx?n=4F8ED5441E33EA7B&s=BB5A43970245CD4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