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行的《教師法》因為定義不清、程序困難,校園中 #極少數 危害到校園安全的 #不適任教師,遲遲未有適當的制度退出校園,已嚴重危害我們孩子的受教權與身心安全。為了改善這樣的情況,教育部及眾多立法委員,提出了《教師法修正草案》,並在今天排入立法院教委會的議程。
身兼兩個孩子的媽媽與立法委員的身分,我特別利用質詢的機會,向部長強調幾項意見,希望能夠釐清各界疑慮:
一、《教師法》與教師權益密切相關,在立法院的討論必定是慎重、細緻而且全面,絕對不會為了過而過,草草審議。
二、由於修訂條文影響深遠,「不適任教師」應該 #明確定義,避免老師動輒得咎,甚至被操作為排除異己、惡意構陷的工具。
三、「教評會」組成成員與成員比例的改變,主要的目的是要減輕教師負擔,並 #卸除師師相護的污名。
四、為了確保審議過程的公正與專業性,教育部應該要建立 #人才資料庫,避免行政主管恣意選派人士,破壞教評會公信力,影響教師權益。
我在這邊再次向大家重申:本次的《教師法》修訂將會盡力完善相關制度,兼顧校園安全與教師權益,並避免汙名化的處理方式。孩子的身心安全與受教權益,教師與家長們一同來守護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