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原民會所公布的「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」引起相當多的爭議,我認為,正是因為在原住民基本法制仍未落實的情況之下,使得傳統領域的定義、權力項目、組織、管理等等的情況都模糊不清,原民會更無視原基法的規定與精神,自行限縮傳統領域範圍,違背原住民族自治的精神,造成更多的困擾紛亂。
身為台東都蘭部落的一份子、阿美族的媳婦,我與我的族人一樣,無法認同這次原民會所提出來的辦法,我主張必須儘速修改原住民族基本法,並完成制定其授權明定之相關法律,才是解決原住民族土地問題的根本之道。
照片提供:蕭卉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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