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是體育署新任林德福署長第一次到立法院備詢,雖然林署長上任第一天就協調中職與棒協達成協議,未來一級賽事的組訓由中職主導,但我在委員會中提出三種狀況提醒署長:
第一、如果三年後,棒球協會不認協調的帳,堅持要主導東京奧運的組訓,署長怎麼處理?
第二、如果棒協根據辦法第十四條、十五條,召開會議,取消代表隊教練或是選手資格,體育署要解決?
第三、如果棒協不幫中華職棒報名參加一級賽事,署長怎麼處理?
我認為,國家代表隊的選拔、培訓、參賽的方式,協商仍非長久之計,制度上改革才是根本的解決之道,署長必須再加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