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時此刻,南韓正在進行第21屆國會議員選舉,這也是他們投票年齡下修18歲後的第一次選舉。南韓今天已經18歲在投票了,而我們還在這裡呼籲國人支持18歲公民權,這實在是差距很大。
我想這就可以看出世界的潮流,已經公認18歲的年輕人,具備參與、決定公共事務的能力;而在國內,刑法也規定滿18歲就對自己的罪責必須完全負責,沒道理有責任而沒有權利。
其實上一屆立法委員任期,我就已經提出憲法修正案,其中就有將投票年齡下修18歲的內容,而這一屆,我也再次提案。
今天我和吳玉琴、范雲、洪申翰、高嘉瑜、邱顯智、林昶佐、吳怡農…等,一起參與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主辦的「兩階段修憲,18歲優先,這屆就實憲」記者會。無巧不巧,今天記者會後,我也接受世新大學新聞系的同學們的作業採訪,針對這項議題表達我的看法。
我非常期待,這個有高度共識的提案,能夠在這一屆快速通過,並進入公民複決,讓我們的18歲公民權,真的在這一次就能實現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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