急難紓困跟急難救助不同,衛福部應給明確發放辦法。
最近很多鄉親在反映,跟區公所申請「急難紓困」遇到很多問題。
我利用昨天審查追加特別預算的機會,向衛生福利部何啟功次長轉達民意:
首先,針對疫情特別放寬適用條件的方案,叫做急難紓困 ,而非「急難救助」,提醒政府傳遞資訊時務必用詞正確。
我也再次要求儘速提供明確指引給基層夥伴,適用對象究竟是誰?如何舉證受疫情影響?是否需要訪視?這些都是公所人員非常苦惱的問題。
我從上週三就要求衛福部,一定要提供明確的指引,第一線人員才不會無所適從,也提醒應要稽查各地執行狀況。
衛福部已於今日下午,召集各縣市政府討論相關問題,希望能儘速改善基層的混亂狀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