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民體育法修正於去年8月31日月三讀完成,接續最重要的,就是41個子法的修訂,如能確實且如期完成,改革才能夠真正落實。但41個子法中,已公告的,只有2個,已預告的是19個,而還在研擬中的,將近一半,可見主管機關修訂法規速度非常緩慢。
其中,最大的爭議點,就是國民體育法施行細則草案預告日期已經超過一個月了,但體育署竟然還要遲至2月8號,才交付法規會議審查,其後才公告,日期遙遙無期。這樣的進度我當然無法接受,我要求,體育署應該加快腳步,在一月底前將國民體育法施行細則盡速公告,並且加快其他子法修改的進度,讓體育改革能夠向前邁進一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