剛才國民黨偷偷摸摸,引用議事規則第22條來違法延長會議時間,就為了通過他們那兩個「反廢死」、「反戒嚴」#無用公投。
但根據立院秘書長周萬來自己所寫的「議案審議」/立法院運作實況第61頁,當初訂22條,就是為了總質詢時間,所以引用22條的情境應當是進入總質詢的時候。
周秘書長自己寫得很清楚,自動延長會議的理由是「總質詢時間」,#不是為了處理總質詢之前的討論事項而延長。
一直到今天晚上六點的時候,都還在討論事項第一項,沒有開始舉行質詢,依照開會通知,#本次院會到今天晚上六點就已經結束。國民黨怎能在非會議時間表決來讓公投案逕付二讀?
為了幫國民黨的無用公投案護航,幾十年的法學素養都先丟到一旁,把自己寫的書當作笑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