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粉絲見面會也應和演唱會一樣納入#文創法打擊黃牛亂象!

今天我特別針對許多追星人朋友都關心的#粉絲見面會黃牛亂象議題,在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提出臨時提案,我認為#粉絲見面會應該屬於《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》所規範的藝文表演,文化部應將粉絲見面會、脫口秀、音樂會等活動納入文創法所規定的藝文表演範疇,積極打擊這些活動衍生出的黃牛票亂象。

《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》第十條的立法理由具體列出,文創法所稱的藝文表演票券,是針對現場演出之音樂、戲劇、舞蹈「或其他形式」之藝文表演活動所販售的票券,#見面會當然應該要納在此條所規範的範疇

文化部雖表示仍要以個案來認定,但在我、黃捷委員以及教文委員會各委員的發言後,部長承諾將在兩個月內研議今日所提出的臨時提案並提出書面報告。

我會繼續追蹤進度,確保藝文表演票券能夠正常流通,機關也能夠積極打擊黃牛亂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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